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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三十七章 血豹

    血腥味随着高原草甸上的风吹向远方,不多时,附近鲜能见到的大型肉食动物便开始出没在小湖畔。一只秃鹫在空中徘徊,窥伺着能随时滑翔俯冲下来的时机。

    一只猞猁从一头牦牛的腹中钻了出来,麻褐色的皮毛上沾满牛血。不远处,一只浑身黑白金三色斑纹相间的豹子抬头看了一眼,又埋下头去继续撕咬那只对它来说庞大无比的野牦牛。相隔了不百米的地方,一群灰白身子的野狼正从草丛里探出脑袋。

    轰!一声突如其来的巨响将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些可口食物的动物们吓得四散奔逃,枪榴弹正落在那只三色斑纹的豹子身旁,巨大的冲击波不断炸得那牛尸血肉模糊,同时也将那只遭受无妄之灾的豹子推出去数米远,豹子落地哀嚎一声,慌不择路,竟朝着数辆越野车飞驰而来的方向飞奔过去。

    “哈哈哈,这畜生是不是被炸傻了?”刚刚发出枪榴弹的彪形大汉半个身子探出车窗外,龇牙冷笑,拔出手枪对准了那头快如闪电的豹子。不如为何,瞄了半天,他又没有开枪,而是重新坐回到副驾的位置上:“就是这儿了!”

    三辆越野车不约而同地呈犄角之势停在刚刚安德里亚斯那辆越野车的正前方,首先跳下车的正是刚刚那个彪形大汉,很不巧地,他一脚踩在一块软绵绵的东西上面,停头一看,竟然是一只胳膊,只是此时胳膊已经没了主人,只剩下孤零零的从手到大臂的部分。

    “是安德里亚斯车上的那个司机,那个总喜欢嚼槟榔的马来西亚人。”后面两辆越野车上也有人跟了上来,看到那只胳膊上的纹身,便很笃定地道,“他们应该是在这里遭遇了猛兽的袭击!”

    这些穿着迷彩服呈防卫姿态的人似乎对地上的尸体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感觉,仿佛这地狱一般的血腥场景他们早就已经习以为常,只是仔细地勘察着地上的痕迹。

    “老板,从现场的情况来看,他们应该是被一只熊袭击了,看,这里有爪印!不过很奇怪,安德里亚斯身上的应该装备很齐全,怎么可能……”

    被称为“老板”的彪形大汉看着地上几处破损的内脏,冷笑一声:“他太贪心了!不要管这些了,先看看有没有目标的痕迹,安德里亚斯临死前给我们发过电码,说是有目标的踪迹,都散开,三人一队在这附近找一找,有目标留下的痕迹的话,第一时间汇报!”

    “老板,安德里亚斯这辆车上的装备和补给都不见了!”第一时间到越野车上勘察的手下汇报道。

    “这附近应该是无人区,会把淡水和压缩饼干都拿走的应该只有目标。”彪形大汉嘴角上扬,眼前一片狼藉的场景倒映在他的墨境里,让他的表情看上去愈发狰狞,“再找一找,我怀疑他们一开始会出现在这里,只是因为这里有淡水和猎物,毕竟已经二十多个小时没有补充水份和食物了。而安德里亚斯这个笨蛋是自己送上门来送补给对方的。”

    周遭的众人心头一惊,幸好安德里亚斯已经死了,否则就凭他送了大量的补给给目标这条罪状,在老板这里的下场定然比现在也好不到哪儿去,也许过程还要更为痛苦一些。

    这些装备精良的职业雇佣军一旦四散开,不管是来湖边喝水的食草动物,还是循着血腥味蜂拥而至的大型捕猎动物,都纷纷倒了大霉。不一会儿的功夫,目标的痕迹没有找到,倒是每辆车上都多了一些“战利品”——神圣的青藏高原上,能出现在这里的,都是华夏国家级保护动物,就连那些动物的皮毛,都价值万千。

    被众人称为老板的彪形大汉长着一脸络腮胡,一幅墨镜遮去了小半张面孔,手下们四散开后,他却只挪了数步,仔细地检察着那些牦牛的尸体。对于战场上的伤口,他是制造那些恐怖创伤的专家,也是鉴别专家,很快,他就在一头牦牛尸体上发现了一些端倪,刀子切割的伤口和动物撕咬的的确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创伤面,而且割肉的人手法娴熟,显然对刀一类的武器很是熟悉——情报资料显示,目标身上有一把很诡异的三刃刀,形状和所藏位置都不详,但这把刀迄今为止已经收割了不少性命,其中应该就包括昨天那破寺庙里的那具尸体。不过就算目标没有杀掉丁松,在问出自己要想的东西后,丁松也难逃一死,半路上碰到的阿楼刚刚指出寺庙的方向就直接被自己的手下一枪爆了脑袋,如果丁松没死在那把刀下,最后的下场应该也跟阿楼差不多。

    确认牦牛身上是人为刀切的创面后,他马上拿起通讯器道:“留意地面,看看有没有烧烤留下的痕迹。”他相信李云道既然割下了牛肉,这说明从安德里亚斯车上得到的补给,他想留着以备不时之需,而且在野外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不会生吃牛肉,很可能烤制了带在身上。他这会儿开始有些后悔没带两条驯好的猎犬,否则也不至于像现在这般棘手,还被对方牵着鼻子在高原上兜圈子。

    “老板,往西南方向有一处针叶林,林子外的草地上有烧烤的痕迹,不过对方很谨慎,挖了坑填埋了又盖上了草皮和枯叶,如果不是我们有人干过扫雷工兵,绝对无法一眼看出来。”

    通讯器里传来手下的声音,宽大墨镜下的唇角轻轻扬起:“温度?”

    “填埋的坑里是烧过的树枝,有牛油的味道,坑内还有些许余温。”

    彪形大汉看了一眼午后渐渐西移的太阳:“人应该刚走出去不远,继续找,毕竟不是专业人士,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的。”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三人一个小队,总计四个小队分向四个不同的方向,但一直到两个钟头后,除了一只在远处洞穴里舔伤口的大棕熊外,他们没有发现丝毫关于目标的线索。

    “都回来吧!”坐在越野车的车头感受着山风,彪形大汉淡然地对着通讯器吩咐道,“我们都低估他。”

    不多时,四散出去的手下们都回来了,纷纷围在被他们称为“老板”的大汉身边,望向那人的目光中除了敬畏外更多的却是一种近似疯狂的崇拜。这些年国际雇佣兵排行榜更迭得很快,但这个名为“血豹”的佣兵团体能长期间占据着第三的位置,绝大部分功劳都源自眼前这个绰号就是“血豹”的男子。他应该是全球雇佣兵圈子里最神秘的一个人,因为没人知道他究竟曾经在哪个国家的特种部队服过役,无论英国陆军特种空勤团SAS还是美国三角洲又或者是德国KSK,都查不到关于他的任何纪录。身材魁梧的血豹说着一口带着中东口音的英语,所以也有人怀疑他是伊朗特种部队出身,但伊朗官方竭力否认自己跟这个臭名昭著的雇佣兵有关联。他长年留着大胡子戴着墨镜,有传闻他连睡觉的时候都戴着墨镜,就是怕有人会记住他的这张脸。雇佣兵是一个高风险却也是高回报的行业,他们不知道管战争的正义与否,只要雇主出得起价钱,刀山火海走一遭便能赚得盆满钵满。

    此时血豹环视了一圈自己精心挑选的这些手下,微微叹息一声后用英文道:“我们的的确确都太低估我们的目标了,昨晚那个破寺庙开始,我们就应该把他当成跟我们一样专业的对手。可惜啊,如果我们早意识到这一点,应该早就逮到他了。”

    “老板,那现在怎么办?如果抓不到人,这一趟我们就白跑了。”一个黑皮肤的海地人说道,他是血豹在非洲打仗时招募进来的,如今已经是团队的核心成员之一。

    “白跑?”血豹轻笑一声,“我们有过空手而归的纪录吗?”

    众人纷纷摇头。

    “对,这一次同样也不会。”血豹看了看西南的方向,又看了看来时的东北方向,笑着道,“你们猜,我们的目标现在是往哪个方向逃了?”

    众手下面面相觑,但刚刚他们勘察了半天,也没能得出一个结论,这种时候可不敢乱多嘴——血豹对敌人残忍,对自己人也同样不会手软,无数的前车之鉴都很好地作证了这一点,不过跟血豹最大的好处就是不仅有钱赚,而且有大钱可赚。

    利益,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拥有着极致命的吸引力的,在金山银山的面前,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坐得稳如泰山的。

    血豹站在引擎盖上,展开双手,似乎很享受这种带着血腥味道的山风吹拂在自己身上的感觉。

    “孩子们,出发吧,从哪儿来,便往哪儿去!”他似乎在很随机地下着命令,但跟着血豹多年的手下却很清楚,他所做的第一个决定,一定都有他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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