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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初来乍到

    望着眼前一片漆黑废墟之城,楚欢默默的站立了良久。

    他小时候听说废墟之城,觉得,哇!这个名字好酷,然后还和蝉儿说有机会一定要来看看,看看这里像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一片狼藉。

    现在他阴差阳错的站到了这里,心里没有惊喜,也没有期待,只余无力感。

    不是身体上的无力,而是心里的疲惫感。

    他记得夜空下的永安灯火通明,到处都是行人过客,就算是凌晨三四点依旧随处可见营业的饭馆、澡堂,想吃什么更是不用发愁,几乎每一条街都有路边摊,炒面、饺子、串串、奶茶,各种吃的喝的应有尽有。

    而这才十点不到,废墟之城内几乎看不到行人。

    不仅如此,短短几分钟,废墟之城内已传来几处枪声。

    这是一个名副其实弱肉强食的世界。

    没有社会秩序,没有道德准则,想在这里活下去只有一条。

    够强。

    没有幸运可言。

    这完全不是人类社会的生存法则,而是动物世界的丛林规则。

    “你是不是应该感谢我?”脑中芯片察觉到楚欢情绪的异样,就出声问道。

    “嗯?”楚欢有些不解,他是应该感谢小星星,只是小星星没来由的问出这个,让不知道原因的他一时摸不着头脑。

    “你没发现你能夜视吗?”小星星说出问题所在。

    “早就发现了,我还以为是基因进化了。”

    “人类的眼睛是最薄弱的,相对来说基因进化最不能改变的是眼睛。”

    “是我……我改变了你的部分基因序列。”

    楚欢一头雾水:“我能问个问题吗?”

    “你问。”

    “人类的基因序列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啊……”小星星似乎有些不好组织语言:“你要让大学里的老师给你讲,估计能给你讲个三天三夜。”

    “有些科学家研究一辈子也没有研究明白。”

    “我给你举个例子,把你们人类WNT16基因里的rs3801387位点A等位型基因修改一下,就能让一个人的骨细胞不再增加繁殖,这个人就算是青年也会立刻变得比百岁老人还虚弱。”

    “所以,知晓了基因序列的秘密就可以杀人于无形之中。”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不知道你想过没有,你们人类医学认为少吃肉可以降胆固醇防止血管硬化、还能预防心脏病等等,但是医学却没办法解释有些长寿的人——为何不但吸烟喝酒还熬夜。”

    “就像有一部分人类不但是素食主义者,而且严以律己早睡早起,高血脂高血压不说,却依旧被肥胖困扰,有些科学家为了维护医学的脸面,把这些统统归咎于每个人体质不同基因不同,反过来想一下,他们这样说——这和所谓的迷信解释,命不一样,有啥区别呢。”

    “你是说,基因序列能决定这一切?”楚欢皱起眉头,他觉得自己实在混不下去就去当个老师也不错,毕竟有小星星这个超级老师存在,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能难住自己。

    “不仅仅是决定和改变……你知道我之前所在的人类文明对基因序列研究到什么程度了吗?”

    “过去就是未来,历史从来都是惊人的相似。”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希望你能引以为戒。”

    “我之前那个时代,政府从每个婴儿出生时就开始采集他们的血液,把他们的基因资料输入数据库,后来可以制造基因病毒做到按姓氏按Y染色体消灭对手。”

    “不过这种基因战争痕迹化太过于明显,能这么搞的也怕自己的基因被人惦记,于是他们开始研究新的方向,比如科学家后来开始研究人类意识与基因突变之间是否存在联系。”

    “打个比方,咱们两个是敌人,你在心里默念一万遍我有病。科学家相信人的意识也能立即触发体细胞无限繁殖——就是你们人类所说的肿瘤。”

    “他们的中期目标是消灭对手,后期是触摸神权,结果他们在初期就把自己玩死了。”

    “你们现在研究基因变异,虽然是换了一个方向,但是弄不好人类文明依旧会崩塌,所以我更倾向于机械文明。”

    “不过也不好说,我那个时代当机器人觉醒了意识之后,会变得疯狂且极端。”

    “你呢?”楚欢反问。

    “我啊……”小星星似乎陷入了自我评价中,过了好一会才说道:“我有无数个我,却又都是虚无的我。”

    “你这等于什么都没说。”

    “你们人类总是喜欢听自己想说的话。”小星星反驳:“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说完它有些无奈的说道:“走吧,去里面看看,要我说先去神庙把匕首拿了。”

    “我先去见个朋友。”楚欢有些犹豫:“小铃铛那边的事需要安排妥当。”

    “随你。”小星星话语里没有一丝感情波动:“你们的生命太短太脆弱了,穷极一生,也不过是徒劳。”

    徒劳无功吗?楚欢没有问,听着小星星的唠叨他向废墟之城内走去,当时两人都没有来过废墟之城,所以对废墟之城一无所知的两人根本就没有约定见面地点。

    好在楚欢记得他的电话,只是这三更半夜上哪找个电话去?

    没来之前,楚欢觉得废墟之城应该不大,但是当他踏入城内之后就知道自己错了。

    作为大荒洲目前唯一的城市,光主城外的贫民窟都里三层外三层的,更不要说还有一眼望不到边的主城。

    四通八达的街道,高低不一的房舍,偶尔响起的犬吠,随处可见的醉汉。

    这是楚欢对废墟之城的第一印象。

    “你对废墟之城了解多少?”楚欢问小星星。

    “无主权国家,无信仰城市,暴力排行榜第一,有三大组织,其中东征军以血腥残暴闻名,卫国军以言而无信闻名,通天神庙现在被异端占领。”一口气说了这些,小星星有些无奈:“再多我也不知道了,除非这边有发达的网络,不过我看难,别说网络了,就是手机信号都不一定有。”

    “是啊。”他实在是想不明白,在科技发达的今天,生活在没有网络里的人如何度过每一天。

    就在这时,一阵整齐的跑步声传来,还有几辆军用卡车跟在后面。

    一队衣衫不整的军人,他们见到人就用枪指着:“入伍光荣!”

    不管别人同意不同意,被枪指着的人被赶上军车,然后车满后就拉往军营的方向。

    “怎么办?”小星星问:“都什么年代了,还抓壮丁呢。”

    “先离开这里再说。”楚欢说完就向一条胡同内跑去,不过他的离开还是引来了别人的注意。

    “这边跑了一个,去两个人把他抓回来。”

    “站住,再跑就开枪了。”

    听到这话,楚欢跑的更快了。爱吃火锅的刀妹的寻欢